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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收藏!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汇总(180字)

值得收藏!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汇总(180字)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一)

晓霞,谢谢你打开那盏心灯

在读罢《平凡的世界》一书后,我不否认,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令我震撼。然而,现在,我只想追逐你——田晓霞。

你的出生,便已注定你的地位与身份——县领导家的大小姐啊!高贵,优越。从小受着那般良好教育的啊!修养,谈吐,一切都是那样的不凡。又因父母亲都是“官儿”,还不小的干部,从小,你便被众星拱月般地捧着,捧在手心。如此千金之躯,早有不可一世之傲气了吧,也有唯我独尊之霸气了吧!

玉琢便成器,经过有文化,有深度这一层次家庭的熏陶,你的智慧也逐渐显露出来,小小年纪便开始阅读中外名著。一本本感人的书,一个个暖人的故事,一场又一次激荡着你的思维;一碗碗心灵的鸡汤慢慢地灌溉着你需要滋润的心田。于是,一个拥有着最先进,最开放思维的新新女性诞生了,那就是你——田晓霞。

高中时代,哦,真为那个叫作孙少平的人感到幸运;因为,他遇到了你,是他人生的转折点,也是你为他打开了一盏心灯,引着他走向了那个广阔的世界,是你,开天辟地般地劈开了从那落后的小山村通往先进城市之路。因为你,所以铸出了孙少平---那个值得在路遥先生笔下游走的人物。

曾经,我恨过,恨你救的那个小女孩,是她,让你失去了生命,虽然,我也为你感到骄傲,从心底里油然而生的那种。但,我还是恨,恨并痛着。那几天,夜晚,我一夜一夜地睡不着觉,抱着枕头无息地哭。黑暗里,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勾勒你的模样,你的明眸,你的皓齿,你的口才。

再有,从小被人众星拱月般的你,早已阅人无数。也许正因如此吧,你练就了一番“阅人”的好本领,不挑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人,却用独到的眼光挑了“败絮其外”却“金玉其中”的孙少平。不求地位,只求品味。于是,我钦佩你,晓霞!

晓霞,你打开了孙少平的心灯,也打开了我的心灯。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二)

平凡是岩壁上的一根枝条,是逆流而上的鱼群。平凡的世界中,平凡的我们造就不平凡的梦想。面对这个世界,我们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原以为平凡是做着普通的工作,过着普通的生活。直到我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对平凡的理解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平凡的世界》是出生于农民家庭的我国作家路遥所创作的。这部小说充分表现了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刻画了各阶层普通人的形象。在一个文学新思潮风起云涌的时代,传统现实主义创作受到冷落,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和嘲讽,路遥却靠他的孜孜不倦和坚持不懈,还有一颗不平凡的心,坚持完成了创作。《平凡的世界》流露出一种温暖的情怀,路遥将创作时的苦难都转化为精神动力,正是当时社会所缺少的。

书中写的是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城乡生活的巨大变化。两人虽平凡一生,尽管他们一直处在生活的压迫中,被生活驱使,仍然抱着一颗奋斗之心,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

两兄弟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孙少平。这个顶着骄阳向着梦想奔跑的年轻人,是《平凡的世界》中的精神代表。他有着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他不愿在这黄土高坡上度过一生,他渴望看到外面的世界,他希望拥有不平凡的人生。一路走来,孙少平心中的乐观向上,不惧艰险,使他一点点拉近与梦想的距离。哪怕孙少平失去了挚友、爱人,也绝不向命运低头,绝不任由命运摆布。这就是他不服输的态度,坚持与命运斗争到底!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我们每个人都有梦想,可是信心与坚持,往往只具备前者。我们不妨想想,坚持来源于努力,不付出,怎能收获?

也许我们生来平凡,但不证明一辈子都只能平凡,我们的人生应用最平凡的音符,最平凡的线条,谱写出不平凡的乐章。在这个平凡的世界,我们生来就要为不凡而出彩!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三】

单说起这本,熟悉的不能再赘述的小说,可能不会在心底泛起涟漪。“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读《平凡的世界》,不知里面故事跌宕也。

初闻此书,已是久时之事。但却未曾谋面,一是很久不曾有读书的兴趣,二是总推搡生活琐事多,没时间拜读。其实哪来那么多借口,时间是最活泼的,任你嬉戏差遣。

饶有兴致地读完第一遍,已是半年以前。近来有趣,现在再续第二部,第三部。虽对第一部的情节忘乎所以。但续下去,并不那么吃力。

几天时间,第二部,第三部接连看完。少平,少安,金波,兰香,晓霞……,一个个鲜活的身影浮现在眼前。为书中命运起伏,坎坷的人们心灵翻滚。甚至于读到某些地方,停顿哭泣。

是呀,无论是他们中的某个人,无不都是背负重重生命使命的平凡人,他们出身农村,从最困难的时期艰难度日。像孙少平,一个只能读完高中就毕业的青年。纵使一腔抱负,也不得不折回农村,先做起教师,后因责任分田,又返回了让他敬畏热爱的土地上。挣扎于一亩三分地。

后来,理想的拉力让他脱离土地,奔赴于黄原。游走于生计与理想之间。无法想象,当他背着沉重的石头走向工地,当他最后又流走于煤山间,命运又给他怎样的重力。这还只是肉体上的压力,命运更为可笑的是:田晓霞,他认定的爱人,竟在一次采访中失去宝贵的生命。生命中,有些东西好像注定。我们无法篡改,只有拼命,最后认命。这就是命运啊。任你无法想象,任你百转千回,任你逆来顺受,教你习惯。

与此同时,少安也是一样,经历种种坎坷后。在村里面最先办起砖厂,最先带头致富。后因请了蹩脚的河南师傅,致使事业亏空,欠债累累。可生活呀,给你灾难,又给你希望。后来他的事业转危为安,又重新成了村里的“冒尖户”。但他的秀莲却因患上肺癌离开了。我们先不说那个时代背景下的人,命运的起起落落,无论在哪个大环境下。人的命运都是具有多样性的。都是时代的产物。

苦难本身,其实是灾难的结束,又或是灾难催生的产物。看了以后,对苦难的理解使我平静。

人的一生,或许不应以苦难为由,而忽视幸福本身的存在。那些看视不存在的幸福,却一次一次在灾难中显现。像孙少平在矿井上遇到的师傅一家,他们竟成为他的牵挂。不得不叹服命运这东西啊。

她不是神灵,却像神灵一般存在。她主宰你,却又给你喘息的机会。无处不在的机转机,无处不在的幸福。

每个人的一生中,或许会是书中的人物,不管他们离我们多远,他们的命运都使我们深深叹服。是贫困年代里最为坚强的一代人的缩影。

拜读路遥先生的大作有感。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凡世界里不平凡的一员。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四)

我在读完《平凡的世界》时,我内心有很大触动,对于别人来说,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但是对于自己却是一个不平凡。

让我心想最深刻的是孙少平,一个家境贫穷的孩子,一个连饭都吃不饱,每每只能依靠土地来生活的人,却在命运的道路上走出了精彩的曲线,是的,曲线,虽然最后的结局是好的,但是中途所遇到的困难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题材选自农村的双水村,以少平,少安为主人公讲述了两个平凡的人在历史的进程中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以自己自强,勤奋和顽强来获得大家的认可和尊重。

想到我自己,生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不愁吃不愁穿,不像孙少平在高中时期每次连两菜都买不起,每天只能悄悄吃萝卜红汤和两个黑馒头,对于他这种高中生来说,两个馒头又怎够吃?可是他吃不起…...也不像他每天在烈日下进行着半劳动半读书的生活,可我连上个体育课都叫累,他是农村长大的,我是城市长大的,他懂得自强,勤劳,顽强,而我蜜罐里长大。

对生活,梦想的追求,表现出主人公的伟大。他有失去爱人的痛,还遭毁容的风险,如果是我,我早应被这些挫折打击的抑郁了,可是,他重拾信心,又迎接新的挑战。他并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在他的平凡里寻找自己的不平凡,勇往直前!我们应该学习他,学习他那种精神,来勇往直前!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但平凡不是随意困难便能打败的,我们要在命运里寻找自己的不平凡,学习自强的精神,去努力奋斗!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五)

小升初时就读到这本书了,第一次读时就被小说中的人物与事件吸引了,尤其是那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纯洁而又凄美的情。我对那本小说的第一印象就是气势恢宏,这本书号称“百万字长篇巨著"又获得了第三届茅盾文学奖的巨著,足足有四五百页,我一口气的读了下去。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因不满于贫困的现状而去独闯社会的事情,最终孙少安成为了双水村与东拉河一带最有声望的农民企业家,而孙少平成功的闯入了公家门,成为了一名煤矿工人,他们的妹妹孙兰香成功的考上了当时全国重点大学——北方工大。

首先这本畅销出的第一处亮点在于路遥先生善用景物描写,几乎每篇开头都有景物描写去渲染气氛,用平凡而又朴素的语言讲述出一个又一个精彩而又美好的故事。第二,细读本书的人发现这本书的主人公孙少平深处煤矿之时,所说的也是煤矿的专业术语,在主人公的工作背景的转换下,语言也在不断地转换,尽显出路遥先生独特的艺术语言风格,这一点除了老舍,还有谁能做得到呢?

读到这本书时,我心生遗憾,因为是现代的人已经很少去品读经典了,时间的流逝,时代的变迁,人们在空余时间里不是玩手机就是看电视,何不放下手机,去看那一本充满墨香的书籍,去细心品读一下曾经的经典,回忆那些记忆的遥远出的那些平凡的小事呢?现在的生活事业中充满着许许多多烦躁而又无意义的事情,文学作品与曾经的那些经典似乎也渐渐的没有人去品味,但愿人们会重拾书本,重品味这本《平凡的世界》,重品经典,但愿经典咏流传。

当我读到王安忆的黄土的儿子时,我才明白是的,用王安忆的话来讲:"这个世界原是由荒瘠的黄土凝成,绿地只是表面的装饰,这个世界的装饰越来越多,将真相深深地掩盖着,其实,破开绿地底下是黄土,风刮起黄土,底下还是黄土。〃或许黄土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朴素但却是最珍贵的东西。

我不仅发出了一声感慨,路遥先生,您是真正的黄土的儿子!

延伸阅读

灯光读后感范文优选180字


灯光读后感【篇一】

夜幕降临,路灯都亮了,犹如一条长龙,向远方飞去。街上的霓虹灯开了,发出五彩的光芒,把城市装扮得如此美丽。高楼上的灯一盏、两盏、三盏……慢慢地亮了。灯光透过窗户,好像巨人的眼睛,看着这个五彩的世界。

人们也许在灯光下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老爷爷在看电视,叔叔阿姨在网聊,还是小妹妹在玩耍……而我则拿出家庭作业,认真地计算,绘图着,一字一句地朗诵……过了不久,我又拿出课外书,在灯光下如痴如醉地看着每个令人感动的真实故事,有灯光的日子真好!

说起这灯光,我就不由得想起书本中课文里的郝副营长。在战火纷乱的时代中,为了能够让下一代能够在灯光下学习,毅然举起了点燃火的书,为战友点亮前进的路,而壮烈牺牲。他的无私,他的伟大,他的壮举令我敬佩不已。

郝副营长,如果你能听见的话,我想对你说,你的愿望实现了,我们这一代一定会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永远不会忘记为了今天而献身的先烈们。并且,我们还会把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灯光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们学习了灯光这一课,并且,我深有感受,下面让我说一下吧!

灯光这一课主要讲了,一个郝副营长渴望将来的孩子们都可以再灯光下学习。在这一天郝副营长火柴的微弱的光下看见了一群孩子在电灯下读书。他说赶明胜利了他们就可以用电灯。但不一会战斗打响了。因为那里非常的黑,为了让大队伍可以看清楚敌人的地方他把那一本书给烧了为后续队伍点灯,可他去被敌人的`机枪扫住。最后大队伍把敌人的一个整编师给消灭掉。

我们现在的生活都是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给换来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灯光读后感【篇三】

每当夜幕降临,人们有的在灯光下欢聚一堂叙说亲情;有的在灯光下愉快地做一次网上冲浪;还有的则徜徉于五彩的霓虹灯下,尽情地享受着休闲时光......

面对灯光,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情:

因镇上电路检修,说是晚上八点才来电,可今天的晚自习照上不误啊!六点半上课,校领导送来一小捆蜡烛,让学生每桌点上一根。借着微弱的但依稀可见的灯光,我带领学生开始上课了。

凑巧的是,我们今天所上的课文是王志坚写的《灯光》。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先写了解放战争时期一次围歼战就要打响的时候,郝副营长借着火柴微弱的亮光在看一本书上的插图,图上画着一个孩子在灯光下读书,这幅图使郝副营长陷入对未来的憧憬中;战斗打响后,后续部队遭到敌人炮火的袭击,和突击队失去了联系。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书,用火光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结果暴露了自己。战斗胜利了,郝副营长却牺牲了。

电灯是和平年代生活中的普通物品,它却是战争年代美好生活的代名词。为了全国解放,为了让子孙后代过上安宁生活,郝副营长和很多革命志士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上完此课,我对孩子们说:“今天,好像是刻意安排,让我们不是在明亮的日光灯下,而是借着烛光学习《灯光》这一课,这是让我们不忘过去,是让我们缅怀革命先烈,是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孩子们眼里闪烁着点点泪花,这泪花,在灯光下,闪烁着别样的光芒!

灯光读后感【篇四】

郝副营长为了能使后代千万万万的人使用上电灯,本身却捐躯了。他是何等盼望看电灯一眼啊!但为了反动的成功,为了人民能过上好日子,他却掉臂自身安全,用生命照亮了反动进步的门路。“真巨大呀!”我不但这样说着。

电灯,这个词对于见过太多新颖玩意儿的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是何等平常,甚至是何等微不足道啊!但在当时那个战乱纷飞的年月,能看上一眼电灯都成了布衣百姓心中最大的愿望,可见,当时的条件…… 实在,不光郝副营长具有舍己为人的精神,狼牙山五壮士也是这样。他们为了让敌军不发明反动部队,于是就将他们引上山崖,末了在弹药枪绝的时间跳下山崖。铁路游击队 读后感

我掩卷沉思,原来这幸福生存是这么来之不易呀!我们如今这甜如蜜的好生存是当年的反动志士用鲜血换来的。因而,我们就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存,努力学习科学文明知识,将来长大后,做一名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习,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由此想到,我们如今的幸福生存来之不易,它是由有数前辈用生命换来的,没有他们的抛头颅,洒热血,我们本日的幸福生存从何而来,五星红旗是反动前辈用鲜血染红的。总之,本日的统统的统统,我们都要感射英勇的反动先烈。灯光读后感银河铁道之夜读后感

当我看到《灯光》这个标题时,我十分地不明白,灯光,随处都有,很平凡呀,围绕灯光有什么好写的呢?我带着满脑筋的问号往下读。

噢,原来作者是回忆本身当随军记者时产生在一场围歼战中的一个动人故事,在一次围歼战之前,郝副营长看见书上有一幅插图,画的是一个小孩子在明亮的灯光下全神贯注地学习,看完。他的脑筋满是电灯的等待与未来的憧憬,但他却在这次围歼战中,为了给部队,而扑灭那本书,举得高高的,但却袒露了他本身,他就这样捐躯了。灯光读后感

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习,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

灯光读后感【篇五】

读完《爱尔克的灯光》后,仔细想想,才发觉,财富是能否成才的外因,而且他即可以促进成才,又可以阻碍成才。

从理论上说,成才的内因在于自身的奋斗(当然还有其他因素,但奋斗站主要地位),而财富只不过是一个外因。而外因只能通过内因才能对事务发生作用。比如一块石头,哪怕又在好的条件也不会孵出小鸡,因为它不是那块料;又如钢锥不管将它裹得多严,他迟早都回落出锋芒。是火它总会燃烧起来。同此,外因:财富,也如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在某种反应中,它能加快反应的速度,但在另外的化学变化中,他也许抑制反应的发生。也就是说财富是一柄双刃剑,他既能为成才提供优越的条件,也可能成为羁绊成才的顽石。

在数学的概念中,财富既非成才的充分条件,也非成才的必要条件。因为有财富不一定能够成才,而成才也不一定有财富。赖宁曾画过一幅漫画,题目叫《再好的草地上也有饿死的马》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正如在荒漠中骆驼照样能自在的生活一样,财富只是外在的一个条件。有了它,可能使你的一些问题迎刃而解,但也仅仅能解决你的“硬件”,而“软件”得靠你自己去充实。

说句白话:财富有时是发动机,让你乘风破浪一路前进;有时是挡路石,让你摔倒再也爬不起来。总之,想成才,只能靠自己。

正如《爱尔克的灯光》中的“我”要冲出财富的壁垒,冲出牢笼,靠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头脑去闯天下、去建功、去立业;去创造自己的人生;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每一个项成功地人们,好好利用你们的财富,为你的成功铲平道路,铺设美好前程。

牛虻小说读后感通用320字


牛虻小说读后感【篇一】

上周,我妈妈买了牛虻这本书给我看,本来我是没打算看这本书的,可是,刚好老师叫我们要写牛虻的读后感,我只好看了起来,可是,当我看起来后,我就被这本牛虻深深的吸引了。

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

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

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

这就是牛虻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不仅内容精彩,里面的道理更是深深的吸引着我,在未来的道路上,如果我碰到什么困难,我一定想想牛虻这本书,这样,我就会有无穷的动力了。

牛虻小说读后感(篇二)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小说读后感【篇三】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理解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我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经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终英勇就义。

小说十分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可是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一样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样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必须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了《牛虻》,我们能够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小说读后感(篇四)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感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感情,也不承认自我就是以往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承认了自我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感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惨。被自我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我最爱的人误解,被自我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完美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最终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感情抱有期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期望的现状。

值得收藏!荆棘鸟读后感通用1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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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读后感(篇一)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林·麦卡洛的长篇小说,小说叙述的是一家祖孙三代人的爱情故事,其中主线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悲剧,作者以一种平铺的文笔演绎了克利里家族及相关人物的命运,其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不能谈情说爱,在遇到梅吉之前,他做到了,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是内心就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梅吉的长大,他们的感情愈来愈深,矛盾与痛苦也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可上天弄人,梅吉结婚之后,他们却又重逢了,而且拉尔夫也理智让位于情感,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子,梅吉也因此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可儿子后来又永远的离开了她,接着是拉尔夫的离去。梅吉,这个痴情的女人,将孤独的过完她的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地在想:难道美好的东西只能因最深痛的巨创甚至于生命来换取吗?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与织女,外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斯嘉丽与白瑞德,无不如此。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形时,是要一份刻骨铭心的爱,却要受尽磨难,还是要一份平静无波的情感,庸碌地度过一生?我想,我们要解决这问题,应该再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好时代,我们是幸福的现代人。

荆棘鸟读后感【篇二】

说来我知道《荆棘鸟》这本书有点晚,是在大学的时候。不只一次在各种推荐必读书目里看到过,这就是最初的印象了,也就记住了。后来在图书馆借书时,也多次看到了。可往往只是随手翻翻就没有再继续看下去了,或许是时机未到吧,我一直都没有看。

至于是什么原因使我再次想起这本书已经不得而知了,我只是很急切,迫不及待地想要阅读它。于是便去图书馆找了又找,唯独没有它的踪影。我只好在网上在线阅读了,最初是断断续续的看的。可不自觉的越陷夜深,只要有时间便坐在电脑前一章一章的看下去。看完了,还意犹未尽,又看了不少他人的读书笔记。然后又看起了根据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可以用震撼人心来形容。

这的确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伟大著作。值得一提的是,我在看这本书同时还看了另外一本时下流行的青春小说,也改编成了电影,可通篇看下来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故事很单调,人物更是没什么个性,语言也是我所不喜欢的,简直是味同嚼蜡,我算是有点理解这个词了。

荆棘鸟读后感【篇三】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荆棘鸟读后感(篇四)

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荆棘鸟读后感(篇五)

梅吉,一个漂亮温柔,单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有着童年的不幸和快乐。爱着拉尔夫,却又不能得到他,只能向面对一个神那样,无力与上帝和教会抗争。只有在照顾小哈里时她才是快乐的,回味和拉尔夫在一起的情景才是快乐的,但是这种美好只能被上帝冷冷的隔开,而且远远的望着,内心在焦灼着。梅吉选择了酷似拉尔夫的卢克,目的竟然是为了有个孩子,有个依托,但实际是错了。

卢克只是一个能干的工具,一个砍甘蔗的能手,他的生命里就是甘蔗,金钱土地,女人只是一种非常好,非常美的调剂品。最终没能给梅吉一个家,连唯一的女儿朱丝婷,都是梅吉耍的小把戏才得到的。悲哀之至,卢克只爱自己,爱一切让女人厌恶的东西。又说拉尔夫,在多年后知道梅吉嫁人后,又杳无音讯,他才发觉心里还有梅吉的位置,满世界去找,当失去她的时候,才想到要得到她。他们背着上帝,偷来了戴恩,一个完美无瑕的翩翩少年,一个致力于现身宗教事业的年轻教士。梅吉守着戴恩心满意足了,就如同拥有了拉尔夫,但是戴恩终究是上帝的礼物,梅吉无能为力挽留不了他留在佛罗海达,只能是把从拉尔夫那偷来的还回去,还给上帝。戴恩,一个悲剧的礼物,只有上帝才能拥有他,可悲啊。

梅吉的妈妈菲,眼见着女儿的出生长大,重蹈着自己的覆则,去没能及时的拉一把,就好像看着她自生自灭,一切就结束了。菲,本是一个大家闺秀,爱上一个政治家,守着他们爱的结晶弗兰克,单独的与自己的家庭脱离,随着帕迪,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丈夫远离了自己的故土。有了弗兰克,她也就知足了,可是有一天弗兰克失踪了,永远的不会来了,菲的心也就死了。每天机械的重复着家务,心灵也麻木了,根本关注不到梅吉的变化。

但是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会隐藏压抑自己的情感,同时也是活得不快乐的一个女人。直到帕迪和斯图尔特的离去,菲才醒悟过来,“我只要看他一次,哪怕是一次”,菲才发现,她也爱自己的丈夫,可怜的帕迪呀。但是自始至终,菲都是一个坚强打不倒的女人。

荆棘鸟读后感【篇六】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

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的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漂亮朋友读后感汇总840字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一)

《漂亮朋友》是法国著名作家依德莫泊桑最具影响的小说。莫泊桑的一生只有四十三年,然而他的笔下却诞生出了个性鲜明且具代表性的人物形象。乔治杜洛瓦便是其中之一。

小说以第三人称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外表迷人,一穷二白的落魄军人,由穷酸的报社职员,凭借迷人外表,利用交往的女人,一步步攀上事业的顶峰,不但名利双收,而且诱拐了他原来情妇的女儿苏珊为妻子的故事。

人性终归人性,在十九世纪末叶的法国,在浮华笼罩的上流社会交际场上,只有如此。人心如此,手段如此,爱情如此,一切都是浮华的虚伪,友好的残酷。莫泊桑评价杜洛瓦:“他利用报纸,就像利用梯子一样。”正因为杜洛瓦强烈意识到了上流社会的虚伪外表和狂野的内心,才会如此的无耻和冒险。他明智的与交际花马莱勒太太进入上流社会,他用甜言蜜语骗取政治主编妻子的心,借用她的聪慧和敏捷的才思跻身报社的.前几名,他借助报社老板娘加固了他在报社中的地位,最后诱拐老板的小女苏珊将整个报社的财产据为己有。我们不得不钦佩于杜洛瓦的谋略和狡诈,惊叹于他用了极短的时间从一个一无所有,为生计发愁的退伍兵成为身家百万,影响了法国金融,政治等多方面的贵族。无疑,乔治杜洛瓦是有心计的,成功的,但他更是虚伪的,傲慢的。他的成功是通过不择手段,投机取巧甚至冒险后获得的,是他在先后中伤三位痴心爱他并且身世显赫的女人后获得的,是他笑里藏刀地在交际场上盘算,表面友好实际残酷地摆平了政敌和朋友后获得的。

莫泊桑想要给世人的这个真实而虚无,自私却现实,金钱名利至上的上流法国,充满了讽刺和抨击。爵位,功勋,金钱,权利是上流人追求的目标,而女人则只是他们的手中玩物而已。在这样的世界里,只有冒险,只有大胆,只有投机取巧和不择手段才是生存之道。

《漂亮朋友》无愧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二】

《漂亮朋友》是莫泊桑在1885年发表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把目光投向新闻界和政界,具有丰富得多的内容,堪称一部揭露深刻、讽刺犀利的社会小说。

首先,《漂亮朋友》暴露了当时新闻界的黑幕。报纸从它诞生之日就是各个阶级和党派斗争的工具和喉舌。在《漂亮朋友》中,报纸是操纵在财阀和政客手中的工具,《法兰西日报》的后台老板是一批众议员,瓦尔特在议院中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它是金融家,善于利用政治进行投机,他创办的《法兰西日报》最后成为了内阁的喉舌。小说生动地描述了瓦尔特帮如何利用这份报纸操纵政局,为了让他们中的重要议员拉罗舍—马蒂厄上台,瓦尔特利用报纸制造舆论,实现倒阁阴谋,使马蒂厄终于当上了外交部长,一旦他的生活丑闻暴露以后,瓦尔特就毫不留情的一脚将他踢开。由财阀操纵报纸在政界和报业大显身手,这就是《漂亮朋友》所揭示的报纸黑幕。

小说还成功塑造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形象,他就是杜洛瓦,为了获得巨额财产和社会地位,他不择手段,短时期就飞黄腾达了。杜洛瓦的本钱是拥有一副漂亮的外表,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获取上流社会妇女的芳心,使他们都愿意服务于自己,成为他向上爬的工具。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用献媚的词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从中也露出了无情的、辛辣的讽刺。

《漂亮朋友》通过一个冒险家发迹的经历,深刻揭示了第三共和国的政治、经济复杂现象,不愧为十九世界末叶法国社会的一幅历史画卷。

莫泊桑是十九世纪法国文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他的小说《漂亮朋友》是他众多作品中,批判性最强的一部。这部小说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野心勃勃、精明狡诈、寡廉鲜耻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前程而不择手段的故事:

主人公杜洛瓦漂亮,精明,同时也贪婪无耻、阴险残忍。他生活在社会的底层,由于偶然的机会,这个寒酸的铁路小职员在朋友福雷斯蒂埃的帮助下进了一家报馆工作。他依仗自己的外貌来赢得人们的欢心,特别是使用了各种卑鄙龌龊的手段,逐步向上爬,竟成为了巴黎新闻界的红人,最后他拐走了报馆老板的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自己便成为了该报的总编辑。

在这部小说里,我看到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典型。主人公杜洛瓦不择手段,残忍邪恶,可这个无耻之徒却能在短时期内飞黄腾达,获得巨额财产和令人注目的社会地位。

杜洛瓦只是当今社会那些为了钱财、权势不择手段的人物的代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像他这样的人也不少。野心和欲念是随着环境和地位的变化而逐步发展的,作恶的手段随着经验的积累变得越来越“高明”,恬不知耻的程度因恶行的升级而加深。不过,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杜洛瓦这样的人总是会不断产生的。但是世界上像他这样的无耻之徒终究还是少数,有人性,有真才实学,不图名利的人还是会有很多。但愿以后像杜洛瓦这样的人不再嚣张!但愿未来的社会面貌将是一片光明!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三)

读了《漂亮朋友》后,抬头望望那天空,便感觉到天真美呀!其实,天空并不那么美丽,但是,它却不会矫揉造作、东施效颦;它会持续自己的清纯;它不会因一度的失意而郁郁寡欢逐日清沾。

生活上,父母是重要的,同时他们也是最可爱的,他们工作艰苦,发奋奋斗,不就为我们有完美的环境,有很好的经济条件吗?世上最疼爱我们的莫过于父母啊!父母又何尝不是美丽的?

学习上,老师是美丽的,他们为了培育祖国的下一代,不辞辛苦,呕心沥血,他们把所有的精力全放在了教育学生的事情上,是啊!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怎能不是美丽的。

是的,世界上可爱的人很多,但他却留下了可耻的印象也以自己的容颜,骗取了赞扬与支持,他以自己的容颜成为了一个暴发户,难道金钱,比一颗诚实美丽的心更重要吗?金钱是重要的,有大部都是为了金钱而奋斗,我不敢说我学习不是为了挣大钱,但我可明确的说:“我是漂亮的!”正因我有一颗诚实美丽的心,我虽然“见钱眼开”,但是,我将它视为一种学习的动力,以满足我奋斗的目标。

美与丑只是一字之差,但这一字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漂亮与丑陋不是外表的竞争,而且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有很多心地善良的人得到了社会的回报,他们以自己独特的美得到了一切的财富。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四】

莫泊桑是十九世纪法国文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他的小说《漂亮朋友》是他众多作品中,批判性最强的一部。这部小说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野心勃勃、精明狡诈、寡廉鲜耻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前程而不择手段的故事:

主人公杜洛瓦漂亮,精明,同时也贪婪无耻、阴险残忍。他生活在社会的底层,由于偶然的机会,这个寒酸的铁路小职员在朋友福雷斯蒂埃的帮助下进了一家报馆工作。他依仗自己的外貌来赢得人们的欢心,特别是使用了各种卑鄙龌龊的手段,逐步向上爬,竟成为了巴黎新闻界的红人,最后他拐走了报馆老板的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自己便成为了该报的总编辑。

在这部小说里,我看到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典型。主人公杜洛瓦不择手段,残忍邪恶,可这个无耻之徒却能在短时期内飞黄腾达,获得巨额财产和令人注目的社会地位。

杜洛瓦只是当今社会那些为了钱财、权势不择手段的人物的代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像他这样的人也不少。某市区大部分建筑用料都来自于一个小镇,其中镇里的某大型矿石厂是一个归集体所有的产业,已经持续很多年,自此镇党委书记上任后,就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以及社会上的各种不正当关系以买卖的方式卖给了亲人,从中赚取暴利,而原有的矿场主人却只得到了少的可怜的补贴。

野心和欲念是随着环境和地位的变化而逐步发展的,作恶的手段随着经验的积累变得越来越高明,恬不知耻的程度因恶行的升级而加深。不过,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杜洛瓦这样的人总是会不断产生的。但是世界上像他这样的无耻之徒终究还是少数,有人性,有真才实学,不图名利的人还是会有很多。但愿以后像杜洛瓦这样的人不再嚣张!但愿未来的社会面貌将是一片光明!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五)

杜洛瓦以胜利者的姿态,牵着《法兰西日报》老板瓦尔特女儿苏珊的手,迈步走进婚礼的殿堂。就是这个杜洛瓦,不久前还是一个一名不文的穷小子,生活窘迫的他,曾经为该不该喝一杯啤酒来解渴这个问题,而毫无目标的满大街边走边抉择。因为他深知自己任何一点奢侈都可能导致明天的生活发生危机。灯红酒绿映衬下的巴黎,打扮妖冶的女子时不时的发出诱人的姿态,他捏着口袋里已被他反复摩擦有些发热的几个钱币,知趣的回避开这些诱人目光。因为他现在迫切解决的是饥渴的问题,别的奢望在他看来还是神话。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就在杜洛瓦为该不该喝啤酒抉择之际,恰巧碰上了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由此他的命运轨迹发生了变化。在弗雷斯蒂埃的斡旋下杜落瓦成为《法兰西日报》的一名记者。

成为记者的杜洛瓦有了更多和上层社会接触的机会,上层社会那种悠闲自得的日子像磁石般的吸引着他,他绞尽脑汁的要加入他们的行列。他整日间的琢磨,终于寻到一条通往上层社会的通道。他研究发现那些在大众面前满口仁义道德的上层社会人士,伪善面具的背后却是一些男盗女娼的龌龊行径。此时杜洛瓦虽然无钱、无名、无背景但他却有着很多人没有的优势,“漂亮的外表和能言善变的伶牙利口”。此后他凭借这一优势,先后将一个个貌似庄严神圣不可侵犯的贵妇人跨在身下。如:马莱尔夫人、弗雷斯蒂埃夫人、《法兰西日报》老板瓦尔特的夫人。这些人不仅成为他的胯下玩物,同时还为他步入上层社会摇旗呐喊。

杜洛瓦成功了,但他贪婪的欲望似乎没有停止。当他亲眼看老板瓦尔特利用报纸操纵政局,实现倒阁阴谋,使马蒂厄当上了外交部长,瓦尔特也因此成为巨富。此情此景使杜洛瓦的贪欲之心再次爆发。为了再上一个层级,他又一次将目标锁定在瓦尔特女儿苏珊的身上。善于工计的杜洛瓦首先巧妙设计将对他来说已无利用价值的马莱尔夫人、弗雷斯蒂埃夫人、《法兰西日报》老板瓦尔特的夫人逐一抛弃。然后用自己那副漂亮的外表和能言善变的伶牙利口对涉世不深的苏珊发起进攻。在巧如舌璜、风流倜傥的杜洛瓦面前苏珊只能束手就擒。

书中展现的那个时代背景,确实很适合杜洛瓦这样的人。杜洛瓦不失时机纵横捭阖的实行他的厚黑战略,在这个像是特意为他搭建的舞台上尽情的展示魅力,最终成为名、利、色兼收的大赢家。

现时社会人们的功利色彩越来越重,有些人为了达到以己目的,可谓不择手段,一批男男、女女式的“杜洛瓦”纷至沓来。我时常纳闷!中国在很多方面落后西方,一直试图赶超却总是赶不上。唯独在效仿杜洛瓦这点上我们确实后来居上。杜洛瓦式的成功路径是社会的悲哀!这样的人越多给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就越大。莫泊桑100多年前就用他锋利的笔来揭示讽刺这一丑恶行径。但这一行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始终没有减退的迹象,现在有些地方似乎越演越烈。

值得参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2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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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一)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细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红发会等一系列曲折离奇的案件。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在这本书中描绘福尔摩斯头戴猎毛,口衔烟斗,看是去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智慧的一个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这么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更是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很惊人的毅力,他对于案件中每一个很小的细节,都会仔细观察,细心判断,对案件中任何疑点都不放过,他这种对待工作锲而不舍的态度值得我学习。我想:每个人的智力是没有多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因此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出现的一些困难,我也要迎难而上,直到把它攻克为止。

同学们,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科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二】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

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

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

我用胆怯的心去看。

越看越恐怖。

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

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

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

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

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

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

进入客房到晚上。

去杀人。

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

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

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

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

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

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写作示范:散步读后感汇总150字


散步读后感【篇一】

亲情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今天读了《散文》一文,体会更加深刻。

《散步》一文主要写了作者、老母亲、妻子和儿子一同出去散步的事。在散步的过程中,体现了他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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